文策院配合文化部黑潮計畫之「厚植文創產業多元發展潛力」、「強化文創產業區域均衡發展」兩大推動政策目標,促進臺灣文化內容產業發展,強化原創圖像角色之故事、圖像 IP 國際授權;將積極拓展東南亞市場,開發潛在商機,以持續擴大臺灣 IP 品牌的國內外影響力。東南亞市場內容產業蓬勃發展、角色授權商機持續攀升,尤以馬來西亞文化與臺灣相近,且人口眾多,相較歐美及日本 IP 已於當地市場深耕許久。經調查馬國中小企業需要挖掘新的 IP 角色以迎合年輕消費者的喜好,為了解當地消費者的需求,進行商品開發策略參考,本計畫瞄準馬來西亞的中小企業、零售商、快速消費品公司( FMCG ),以及購物中心等通路商,將透過 toB 及 toC 並進方式,以商務媒合活動促進臺灣角色商品授權至馬來西亞零售企業及通路,同時透過展銷讓當地消費民眾更快速認識臺灣角色 IP 品牌。
文策院擬規劃「臺灣角色 IP 授權市場拓展:馬來西亞商務拓展暨展銷計畫」,本案活動將於 5 月 29 日至 6 月 2 日舉行,共計五日,地點位於馬來西亞雙威金字塔購物中心 (Sunway Pyramid )。參展品牌除拓展角色品牌等授權商務外,並須於活動會場進行商品銷售。本次隨團參展支持方案,開放國內原創角色 IP 品牌方申請,歡迎國內角色 IP 品牌代表踴躍報名。
即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週五)止,預計 4 月上旬公告名單
請線上填寫「2025 臺灣角色 IP 品牌 馬來西亞商務拓展暨展銷計畫 隨行臺灣原創角色品牌徵選」Google 表單,並確認送出。
線上 Google 表單(https://forms.gle/19MjRhjf61JDApi69)包含基本聯繫資料與相關文件項目同下:
- 中、英文角色品牌推介計劃書:請依下列「評選綱要製作簡報」作為國際評審書審資料 ,後續請提交中文與英文簡報各乙式。
- 簡報內容包含且不限於以下六個項目: 角色品牌介紹、團隊簡介(公司行號或創作者)、角色品牌經營策略(出版跨域/動畫/遊戲/多元商品開發等)、主要客群介紹-年齡層分佈狀況、活躍度(社群實績、活動、出版、影視或其他)、商品開發及過往國內外授權產業實績、進軍馬來西亞市場的期許與目標,以及本案預計於現場銷售之商品販售清單(需含商品尺寸規格及定價)。
- 由本院先就申請者資格、應備文件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 本院將聘請國際評審及機關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將針對申請者之過往國內外授權產業實績、角色品牌經營策略(出版跨域/動畫/遊戲/多元商品開發等)、參展期間推介計畫書、角色 IP 品牌國際授權潛力、中英文版角色品牌推介目錄完整度 ,以及商品販售清單(需含商品尺寸規格及定價)等指標進行評選。
- 國際差旅:每人定額 55,000 元(含稅),包含給付單人經濟艙來回交通費、部分展期住宿費、展銷計畫相關業務費,如運費、關稅、國際商品條碼申請費或翻譯費等。
- 馬來西亞為多民族多宗教信仰的國家,其中有六成人口為穆斯林,故如您的原創角色品牌有「豬」的圖像或宗教等主題,則會因涉及宗教禁忌無法於此市場推廣,另外,「狗」的角色市場接受度較低,請避免提交此類主題的角色。
- 其他服務:本案當地勞務承辦廠商將統籌商品銷售及商務媒合活動,後續預估有當地產生之服務費,由入選品牌自行支付,並由承辦廠商與入選品牌對接販售服務細節。
- 展前:必須提前至少一個月事先聯繫商務媒合會議邀約,以利文策院彙整版權會議;同時需參加文策院安排之行前培訓會議或行前工作會議等準備。如缺席即取消資格。
- 展期:
- 配合參與指定活動(開幕、商務媒合等)及現場銷售計畫
- 此外必須安排至少 15 場 商務媒合會議
- 展後:必須如期提供結案報告(含與會名單及會議記錄),並參加相關分享交流活動,並配合展後 3 個月與年度追蹤計畫。
- 獲選者須與文策院簽署專案勞務委託切結書,若無法完成切結書簽署或主動放棄簽約者,視同放棄參與此活動之權利。
- 電郵繳交期限:2025 年 6 月 30 日前
- 請依範本(https://reurl.cc/eGQ4V7)填寫,並提供 Word 或 PDF 檔:綜合參展成效、洽談紀錄、角色品牌推廣觀察心得及相關建議、會議及參展心得照片、商品銷售表
- 洽談紀錄須包含至少 12 場會議對象之公司名稱、姓名、職稱、Email
- 需附活動及參展照片 12 張;請以 A4 Word 格式書寫,照片直接貼附
- 電郵主旨:姓名_2025 年馬來西亞商務拓展暨展銷計畫_隨行臺灣原創角色品牌
- 以公司發票辦理核銷,發票內容如下
- 統一編號|76306972
- 抬頭|文化內容策進院
- 項目|2025 馬來西亞商務拓展暨展銷計畫—隨行臺灣原創角色品牌專案執行
- 核銷附件:參展工作項目經費及執行相關證明,含參展人員之機票支用相關證明,如電子機票或登機證存根或第三方旅行社類業者之代收轉付憑單等。
- 分兩期款付費,第一期款於收到報價單後支付總金額 70%,第二期款於結案報告驗收後 30 天內支付剩餘 30% 款項。
※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解釋及取消本辦法之權力,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 獲選本方案之單位或人員,執行計畫期間需遵守中華民國法規,違反者文策院得視情節輕重,撤銷或廢止其一部或全部受領支持金之資格。
※ 獲選單位或人員如經文策院決議撤銷或廢止一部或全部之支持金受領資格,應無息返還其已受領或溢領之支持金予文策院。